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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ret History《校园秘史》:纸时代的残酷青春

我得说这个中文译名拉低了整部小说的层次,搞得好像个网络言情或者艳情小说一样。原书的英文名The Secret History还是相当拉风的,正如书的封面上那个不知名的希腊雕塑一样,神秘暗黑的风格弥漫了当时的全美畅销书榜。

这是本书作者Donna Tartt的处女作,主要内容是讲述者Richard在大学一年级转学之后,来到位于于佛蒙特州的一所与世隔绝的汉普顿大学念书。很容易地,他加入了一个由5人组织的校园精英社团——这群聪明而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年轻人受到一位行为古怪而魅力非凡的古典学教授的影响,以学习古希腊神学和文学为主,不幸的是,成员们在一次古希腊式的狂欢酒会中,意外地发生了一起命案,从此成为了他们无法阻止的黑暗泥沼。

谁没有过象牙塔似的校园生活呢?我永远都记得我的中学校园里整齐得像士兵般的水杉,金黄色的银杏,冬暖夏凉的教室高高的天花板,围墙后面幽深的草丛中夏天不时会出现的小蛇。这样的景色中点缀着天真少年嬉闹的身影,女孩子粉红的脸颊,《孔雀东南飞》的背诵声,还有隐隐约约的,带着点残忍和黑色的青春。

书里描写的世界也是与外界隔离的;Richard不仅处在与他的家乡北加州完全不同的美国新英格兰地区,而且更处在教授Julian带领下的古希腊文化的海洋。他接触到的朋友,他阅读的书籍,教授的气质,他们的生活,好像不食人间烟火般地高贵,换做是谁,也会一头扎进这样的圈子里,恨不得与过去的生活决裂吧。

可是青春,尤其是在十三岁到二十岁的那段青春,再梦幻的生活也是残酷的吧。我虽然已经远远过了这段年龄,可是回首却怎么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那样许多残酷的事情都会发生在那个年龄;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走在悬崖边的少年,麦田守望者也无法把我们唤回。我们曾经都那么危险。

当然我们中的大部分都回来了:回来考虑考试工作买大电视车贷房贷生儿育女……但少数人永远地迷失在了其中,比如本书中的Henry和他的同伴。Henry无疑是本书中最值得同情和最光彩照人的角色,他在这个小圈子里的领导力,他对其他人的影响,他的魅力和他的气质与这个小圈子所学习和向往的生活方式——古希腊的“酒神”式的生活方式相得益彰,而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绝然迥异于同时代芸芸众生的思考与生活方式,使得他们的迷失更蒙上了一层悲剧色彩。

我记得大三的时候上朱孝远的《文艺复兴》课,他论述古希腊哲人的生活方式是“双脚并立跳过头顶,极端的痛苦与极端的快乐之间的平衡”,大意如此,这与美国人普遍尊奉的杜威实用主义有着太大的差别。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现实的世界格格不入,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而使意外不可避免地变成了残酷青春的悲剧。

本书写于1992年,那时候既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是的,那正是我们大一在军理课上拼命用信纸给高中同学写信的日子,一切还在古老传统的最后轨道上。该书在当年全美销量榜中冲出重围排名第二,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在中国没什么影响力,虽然在2007年已经被译成了中文。在我看来本书的描写栩栩如生,给人画面感极强,是可以拍成电影的佳作。

我的福尔摩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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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太太登上了Playboy封面,正如英国女王给夏洛克·福尔摩斯授爵。福尔摩斯之于英国,就像辛普森一家之于美国,一个绅士风度,一个没心没肺,这是两国人民的精神象征。若在全球范围,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恐怕比辛普森一家还要大些,毕竟流传的时间在那里摆着;对我的影响力就更不用说了。

其实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一本叫《希腊棺材之谜》的东西。小学的时候课外图书贫乏,于是妈妈每到暑假就让我去她一个朋友的图书馆里借书。在没有有线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夏夜的蝉鸣声中,捧着本厚厚的小说在客厅的日光灯下阅读差不多是我假期最愉快的事件之一。耳边爸妈还在讨论着今天的菜价,而我的思维已经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中。故事的前一半对于读小学的我并不有趣,那个过于陌生的世界在我面前更加乏善可陈;然而当看到中段侦探峰回路转的推理和精彩纷呈的大逆转时,我彷佛突然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侦探小说,那种既让我感觉有些惊悚又刺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花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侦探小说的东西。

这本书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的地位并不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远不如福尔摩斯。作者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本宁顿·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合作的笔名,他们相差九个月和五个街口,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史上最成功的合作搭档),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希腊棺材之谜》是他们许多“谜”系列中的一部,其他的还有《罗马帽子之谜》(处女作,1929年)、《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即《法国香粉之谜》,1930年)、《荷兰鞋之谜》(1931年,)、《希腊棺材之谜》(1932年)、《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年)等等,算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代侦探小说作家。他们的侦探小说富有美国风味,是上个世界那个极度繁荣、纸醉金迷的世界的缩影。

说完了第三代,现在来说说第二代作家的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她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每部都很精彩,拍成的电影也是几位著名小说家中成功率最高的。她的长篇作品很多,大部分都很有新意,既不遵从前人的规律也不落自己的窠臼,精品很多。我第一次看她的书是在大学第一个月的某日下午,当时我们全体文科生被发配到称为“高四”的昌平园,而高考带来的疯狂学习热潮还没有褪去,那个乏善可陈的图书室里充满了中学生上自习的气氛。虽然这种气氛只持续到了当年的国庆,但已足以让我在那个下午找不到任何一个座位,只能坐在阴森巨大的书架后面的台阶上,看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

那个下午,我整个人沉浸在从疑云重重到真相大白的快感之中。更让人惊喜的是,虽然这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阿加莎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极为立体,我记得我看到那个瑞典女佣时,脑海里出现的形象就是后来英格丽·褒曼的扮相。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有个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我面前,说:“同学,那边有座位了,你去那边坐吧。”

这是我上大学感受到的最初的愉快,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同学是谁了。

之后我又看了阿加莎的很多书,《荒岛十命》、《尼罗河上的惨案》、《纸牌》,都是很好很好的,但给我留下最初印象的,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我永远记得豪华的东方快车的夜晚,有个女人穿着龙纹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背影,那场景让我大学期间每次坐卧铺回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想起这一幕。

下面要说回福尔摩斯了。最初接触到福尔摩斯,是在中学的时候,看完埃勒里·奎因的书,就开始借福尔摩斯来看,虽然之前听过他的名字已经很久了。我看的第一篇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或者《血字的研究》,或者《四签名》,不记得了,总之是那几篇中的一篇。之后,我看完了基本上福尔摩斯所有的故事,一共大约六十篇。柯南道尔的贡献,我想主要还是在于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代表不列颠品味和风度的人物,以及开侦探小说先河的推理模式。看过福尔摩斯的人,没有不为他翩翩的风度、智慧的头脑和冷酷的作风所倾倒的,最后一点放在当代社会里,就是所谓“酷”。这几点在1970年代BBC所拍摄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都被一流演员Jeremy Brent表演得出神入化,当然演员自己的贵族出身和他本身的高贵气质也大有帮助。

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气质和他们俩的关系阐释得最好的是这个被评为“最好笑”的笑话:

英国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在一次探险中搭起帐篷露宿。半夜,福尔摩斯醒了,随后他推醒了华生。

福尔摩斯:“华生,你看那满天的星斗,你能告诉我有何感想吗?”

华生:“啊,你看,这夜空太美了!看到那成千上万颗星辰,我想,如果在这无数恒星中,哪怕只有很少一部分有行星,这些行星就可能与地球类似,即使只有很少的行星与地球类似,这些行星上就可能有生命。”

“华生,你这蠢才,”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

这个笑话真的让我笑了好久。现在看起来,他们的性格、关系、智慧,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里真是淋漓尽致啊。

在2010年BBC新版的《21世纪福尔摩斯》(Detective Sherlock)中,新生代演员Benedict Cumberbatch在这些优雅风度和表现气质的小动作上也是对Jeremy Brent一脉相承的。在电视访谈中,扮演华生的演员Martin Freeman说,当年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常现代非常先锋的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中的;所以我们现在把福尔摩斯放在当代社会中,他应该还是当代社会的潮流和领军人物。平心而论,看福尔摩斯用飞快的速度敲键盘、发短信是件温暖的事情,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样。而熙熙攘攘的伦敦大街也没有改变:百年前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伦敦的大街小巷还是一样又绕又堵;华生一百年前是阿富汗回来的军医而在一百年后,这个帽子竟然还能天衣无缝地扣上,日不落帝国你到底在中亚的泥沼中纠缠了多久啊。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让我有创作冲动的故事。高中某个无聊的傍晚,我趁爸爸妈妈散步时在练习本上写下了我的第一篇侦探小说,照猫画虎塑造了某个无所不能的大侦探,竟然还靠着拙劣的文笔把故事讲圆了。现在想起来,这篇代表着我“处女作”的小说应该也被历史的洪流卷进了某个造纸厂的制浆机,变成了一团白色的浆糊吧。

The Little Stranger《小小陌生人》:一个时代的挽歌

  1947年的英国,战后。整个欧洲都被战争所创,日不落帝国的米字旗终于缓缓落下。人们既无力挽救昔日的辉煌,也无法面对悲观的未来。旧世纪的幽灵还在昔日堂皇的庄园中回响,而已经落魄的贵族们还在竭尽全力维持他们最后的一点荣光。英国女作家萨拉•沃特斯(Sarah Waters)的第五本小说《小小陌生人》(The Little Stranger)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展开。

《小小陌生人》的故事浓缩在一个典型的英国农村地主庄园——百厦庄园里。在奥斯丁笔下的19世纪英国,这样曲径通幽、风景旖旎的庄园本来是达西和伊丽莎白们谈情说爱的好地方,而在二战之后的英国,这样的庄园也变成了年久失修的一片萧条。故事从线索人物——法拉第医生的闯入说起,向读者展现了一副英国没落贵族的群像。讽刺是的,法拉第并非与这个庄园毫无干系,他正是三十年前庄园女仆的儿子。他的父母为了他的教育牺牲了一切,而如今他变成了一个有着体面职业和前途的中年单身汉。而当年颐指气使的庄园女主人——艾瑞斯夫人,和她的一双儿女——瘸腿的前飞行员罗德里克•艾瑞斯和老处女卡罗琳,反而变成了被社会遗忘的角落。

故事围绕着这几个人而展开,萨拉•沃特斯笔力所至,一开始就给读者展现了阴森萧瑟的氛围。雾霭蒙蒙的夜晚,没有暖气的冬天,老掉牙的拉布拉多犬,少得可怜的仆人。事实上,正是这唯一的一个仆人——十四岁的农家女贝蒂的装病,使得法拉第医生有了和这家人接触的机会。在这样鬼气森森的氛围中,灵异事件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在鬼故事中普遍作为先觉者出现的小孩和狗为读者创造了第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此后,怪事接二连三地发生,环环相扣的情节把人逼到窒息的边缘,故事充满张力,让读者跟着作者的笔,不知不觉进入诡谲离奇的庄园内部,其紧张气氛的营造和环环相扣的情节让人看完之后彻夜难眠。

然而,如果只是一个平铺直叙的恐怖故事,那本书的构思也就不足为奇。萨拉•沃特斯的过人之处在于,她把诡异的情节、敏锐的社会观察和尖锐的批判之笔融合在了一起,给本书创造了奇妙而契合的气氛。令人心理崩溃的灵异事件并非随处发生的——至少不会在阳光下发生。只有在这样大厦将倾的百年老宅中,才会有“鬼”眼看见“鬼”事。看到作者一步步深入描写庄园主人们的崩溃,读者会理解,与其把谴责加诸于那个早夭的小女孩,不如说是这些没落的贵族自己心中有“鬼”!百厦庄园物理性的崩塌是与旧日辉煌的贵族时代伴随而来的,而人心的崩塌则是残垣断壁的第三重含义,正是因为这个群体的崩溃,才有了这座华厦的崩溃,与其说是“鬼”伤害了人类,不如说是他们自己走向了不可避免的命运。

本书的巧妙之处还在于主人公法拉第医生和庄园主人们之间的处处存在对比。作为新崛起的中产阶级——有文凭、有职业的医生,法拉第在内心深处对庄园始终藏着一份敬畏之情,也许正是这种微妙的崇拜感情使他开始追求庄园的女儿卡罗琳,尽管她“不是个好看的女人”。而贵族们呢,利用这种追求维护自己落魄实质上的最后一层遮羞布,尽管落魄,也要落魄得像个贵族,那种对“下等人”——法拉第医生、女仆贝蒂等人与生俱来的傲慢态度恰恰说明他们内心的孱弱。

所以,与其说《小小陌生人》是一部恐怖小说,不如说这是一个末代的挽歌。二战后的英国正处于这种过去与未来的十字路口上,不管是遗老遗少,还是新崛起的势力,每个人都在这十字路口上彷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庄园中的故事,但折射了多少后殖民时代的喟叹,多少落日将近的悲凉啊。

(本文为《小小陌生人》的书评约稿)

Prodigal Summer 《纵情夏日》:流行命题的不同写法

这本书没有中文版,书名是我自己翻译的。Barbara Kingsolver是美国有名的女作家,作品风格多样,我的感觉就和毕淑敏差不多,会写一些日常生活鸡零狗碎之外的其他题材,可能也与作者本身的复杂经历有关。她的书在中国好像没有出版过,我也没怎么看过其他的,不过这本《纵情夏日》还是很有趣。

小说基本被截成了三部分:Predator, Moth love and Old chestnuts。书的结构是这样的,1,4,7章是一个故事,2,5,8章又是一个,以此类推,所以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感觉在看三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一样,而且看不出有任何关系。唯一的共同点是故事都发生在西弗吉尼亚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深处,这个美国最穷的州原始森林的一个夏天。每个故事都有完全相对的两个主角:猎人和生物保护者;杀虫的老头儿和环境主义者;嫁到穷乡僻壤的城市女孩在丈夫猝然去世后和家里的五个小姑之间的战斗。故事的冲突是显而易见的,要编织主角之间的感情和关系也不是难事,难的是Barbara能看到和理解对立的主角之间共同的情感,并从中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契机。

环保主义是最近十几年很流行的话题,对于大部分住在大城市里的人来说,环保似乎仅仅是个“时髦”的名词,而这些人往往是具有话语权的人。那些住在深山老林中的农夫,那些与大自然为伍比我们多得多的人,他们对大自然的见解往往是与我们不一样的。正如我们悲叹野生老虎的灭绝,可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攻击他们仅存家产和牲畜的敌人;我们用我们狭隘的方式去思考大自然,用我们自己的知识体系来束缚它们,而其他人用生存和现实的眼光去看它们;当两种独立的眼光交织在同一种东西之上时,两种观点的赞许或起码的平衡是很难获得的。这不是对自然的浪漫主义颂歌,而是矛盾重重的现实主义的追猎和捕食。虽然Barbara给了大家一个圆满的结局,结束了这个纵情的夏天,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是值得一直思考和探究的。

本书除了结构新奇之外,叙事的节奏和技巧都是传统的;主人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在结尾得以揭示;虽然它们并不认识,但他们是一起居住在这个“人”的社区的同类,他们与自然的对话也在这个夏日之后仍然继续着。

网络小说写作考

闲暇时间开始写东西,不是ppt不是proposal也不是评论杂文也不是博客,而是网上那种被我称为三俗的“文”,发到起x或者晋x上面,靠点击和评论为生的网络小说。对,就是那种灰飞烟灭狗血淋头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那种。开始写的时候很痛苦,一是觉得自己没有东西可写,看人家日更六千的都不知道怎么做到;二是觉得写不好,不知道为什么有的文会有那么高的点击量,更不要说购买量了。

后来写着写着,慢慢有若干点击,便觉得不继续写对不起读者,虽然只有寥寥回复,但我脸皮薄,觉得自己的文虽然不好,有一个人看也算是好的。遥想人家不知在地球的哪个角落默默插着网线浏览你的文章,也不好意思不写下去。这时候才知道以前潜水的时候,真是不懂作者的字字血泪啊!

然后又继续写,写得还是不好,但逐渐地对这个产业开始感兴趣了。以前做online的时候,几乎没有起x或者晋x的sales来找过,可见这些网站的商业模式并非是依靠广告,而真正是依靠广大的读者群收文买文。平时谈论在嘴边的时候,都觉得网络小说很大一部分文都是靠数量而非质量赚钱,心里不是不鄙视的。可是市场啊,消费群体啊,不实践的话是永远也无非知道人们群众们到底接受和喜欢什么样的东西。每章文1毛钱,如果有1000个人买就是100块,网站和作者平分的话就是每人50块,当然对个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好的成绩了,而对网站来说,如果有10000篇这样的文章,收入就更可观了。

前两天和Jen和Craig吃饭,都是吃新闻饭的,席间跟我哀叹说美国的报纸杂志蒸蒸日下,裁员砍钱,没有饭吃,同时也表示了对十年之前那种手到擒来的收钱日子的追忆。我说,中国的报纸和杂志也不好,可是中国是在报纸杂志还没有发展到美国那么成熟的时候就开始转变为网络时代了。他们表示同意,然后我们一起探讨了一下,中国的网络小说模式。

美国是没有这个模式的,因此他们在听我普及的时候颇为吃惊和好奇。我说Jen,如果写你那种正儿八经的文化书籍的话,在网上是红不了的,网络小说要红的话需要悬念、胃口和刺激。Craig一下子来了精神,说那你写一个中国女生在美国的Romance,最好加上宏大场景,哈佛校园,美国总统奥巴马,嗯,最好是和奥巴马有了一个私生子,后来发现奥巴马当了总统,然后美国就开始派特工或追杀或保护,各种利益凸显冲突……

我们听得目瞪口呆。Bird回头跟我说,一看你就不是吃小说这碗饭的,你看人家Craig,不愧是干过娱记的,一拍脑袋就能想出这么有张力的情节,你那个文章写了半天才有几个点击啊……

我灰溜溜地上网,发现有某站编辑给我的留言:我们对你的文章很感兴趣,希望签你为我们的签约作者。我被打碎的玻璃心又小小振作了一下,然后翻看合同条款,发现我n年之内等于卖身。跑到论坛上去问,大家跟我说,某些网站过了原始积累阶段,所以更新量会累死你;某些网站还在积累阶段,所以基本上只要你活着文字还在更新就会签你。我又灰溜溜地爬下来问资深网络小说买手Bird,Bird不屑一顾地说,这有什么,我还见过日更六千每个月挣一千块钱的呢。

我顿时乖乖做饭去了。

Birch Aquarium水族馆见闻

本港啥都不好,就是野生动物多,不仅陆上多,水里也多,结果都被抓来水族馆里了……

ISO1600的感光还是不够用,游得快点的鱼就搞不定,只能照些游得慢的傻动物。

比如这个像植物一样的动物。

比如这个优雅的水母。

水母爬得没有最慢,只有更慢。

还有更慢的,不会游泳只会吐水泡。

这个鱼尖牙利嘴,看起来好凶的样子。

这个鱼就稍微心宽体胖的样子。

这个鱼通体黄色,有点生气,很是扎眼。

这个不说还以为是树叶……实际上它就叫leaf xxx,xxx是啥没记住。以上鱼名全都没记住。

这是最得意的一张,虽然这个鱼看起来有点像……呃,伦敦奥运会吉祥物。它的体积极小,速度极快,可是我捕捉到了它张口吞食水中微生物的样子。如果把图片放大,就可以看见黑色的背景中有一个白色的小点,那是它以极快速度吞下去的瞬间。

Birch Aquarium矗立在一望无际的本港山崖上,从tide pool前面的阳台上望下去,端的是烟波浩渺的东太平洋风光。

新《三国》、央视《三国演义》和连环画《三国演义》的对比

1994年,我上初中,在南方小城市,和父母住在一套冬冷夏晒的三室一厅里,家庭夜生活的重心是一台18寸的彩电。每天吃完晚饭,我就三下五除二把作业做完,然后出来心满意足地一边看央视版《三国演义》,一边喝妈妈给我熬的冰糖梨水,一边泡脚。毛阿敏的歌声出来时,我正好去睡觉,带着对历史意淫的美好幻想进入梦乡。

往前几年,上小学的我最喜欢的书是爸爸出差给我带回来的《三国演义》连环画,上海人民出版社,徐正平、徐宏达等绘画。因为条件有限,每次只能看到哪集买哪集,所以到现在我也没有全套。但就是我能看到的二十多本,让我反复咀嚼爱不释手,每一集的名字我都记忆犹新,《董卓进京》里十常侍木讷呆板的脸,《白门楼》里的陈公台慷慨赴死的义,《三顾茅庐》里孔明吟的诗,都如铁版画一样烙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再往前几年,我连小学都没上,对三国的印象完全来自父亲的故事。饭后散步,他都会给我讲起一些残章断简,而那些片段给我最鲜明的印象就是:刘备是好人,曹操不是。我问父亲,三国哪国最强大?急切地想从他嘴里知道蜀国的答案,结果可想而知。在我心中,孔明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三国最可惜的是蜀国没有统一,周瑜都督心胸太狭窄,而曹操是奸臣。

中国人对三国里人物的印象,在罗贯中写出《三国演义》后的几百年中估计都和我如出一辙。酒肆茶楼说评书时,民众听到皇叔落难就痛哭流涕,听到阿瞒逃荒就拍手称快。懂事之后,我常常惊叹罗先生是个多么伟大的人物,愣是把个同人文写成了千古经典,改变了全国人民的历史观。

正因为全国人民对《三国演义》都如此耳熟能详,连环画、电视、电影的翻拍才成了找骂的差事。吴宇森的《赤壁》另当别论了,那个基本上没有人把它当成三国看;1993年央视版的《三国演义》一出来,报纸上就有读者来信骂,说拍得像教科书,一举一动不敢逾越;等到2010年高希希版的新《三国》一出来,变成了 网络时代骂手风云际会的群英会,说雷的说丑的说洗白曹操的不一而足,这下子,老版《三国演义》教科书的演绎倒成了经典佳作了。

新《三国》看到现在,第一部已经差不多演完了,虽然重头人物诸葛丞相还没有出来,但这部电视剧的大致风格、架构、人物塑造已经尘埃落定。作为一个三国迷的读者和观众,我也是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从头看到现在,心理活动从期待到失落到批评再到接受到重新期待,经历了漫长的变化过程。现在,我可以来说说新《三国》和老《三国演义》的对比了。

  

(图片从左到右:连环画、央视《三国演义》、高希希版《三国》)

首先,新《三国》是通俗化的、有时甚至庸俗化的三国演绎。央视版《三国演义》是古典主义的高峰,从演员台词到情节编排都极为简洁,一颦一笑一动一静,皆不出原著。关羽温酒斩华雄,书中只是侧写,电视里也拍成侧写,一个战场的镜头都没给;而新版则极尽渲染之能事,把许多观众需要想象的镜头都拍了出来,说到斩华雄,就使劲斩,让观众过足眼瘾;这是风格上的差异,不能说孰优孰劣。但新版我看不惯的地方就是,明明有些可以留白的地方,编剧非让人物用大白话解释半天。本来看三国看的就不是情节——三国故事流传几百年,谁不知道那点儿情节啊,不用编剧你掉书袋。看到这些台词,让人如鲠在喉,恨不得直接拖快进跳过去。

其次,新《三国》是塑造人物立体形象的三国演绎。老版的人物刻画基本和书上一样——这也是中国古典小说刻画人物的特点,没有变化、没有心理活动,出来时啥样死的时候还啥样。比如关羽就永远是忠肝义胆,张飞就是火冒三丈;吕布就是有勇无谋曹操就是奸险狡诈。但新《三国》着力把人物刻画成好莱坞电影式的栩栩如生。我要说这个尝试还是值得鼓励的,至于有些地方用力过度,就是功力问题了;另一个原因也在于观众对人物性格已经过分了解,很容易挑刺。

这么一刻画,有个严重问题出现,就是人物的性格与他的所做作为,经常会完全脱节。比如说用撒尿、系鞋带一些小节来刻画曹操的直率天真,就让他那些奸诈暴戾的行为更没有说服力。更出格的地方是用力描写吕布与貂蝉的爱情戏,这一情节加的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在古代,貂蝉这样的美女无非是个工具,是依附男人而存在的“美人计”的利器,但新版中的描写实在是容易让人想到蔫蔫乎乎的好莱坞电影。相比之下,我大爱老版“貂蝉已随清风去”的水墨画式场景。

再次,新《三国》是曹操角度的历史观。不知道是不是潮流,现在史学家都以洗白曹操为流行,这版电视剧也恨不得给曹操戴上个“三个代表”的大帽子,我觉得导演是希图把他放在当时的那个背景下,去说圆他的一些行为,毕竟他统一了北方,平定了民心,对推进生产力还是很有作用的;刘备有没有黑他我不知道,不过从现在看起来,刘备比前一版的小白爱哭皇叔,还是多了几分枭雄的味道的。

最后,比较一下新老三国的音乐。老版三国的片头曲谁也挑不出错来,那是经过时代检验的歌词;新版三国很多人诟病说主题歌不好听,我倒持相反意见。我觉得老版片头作曲是毛诗词风格;而新版是歌诗剧风格。听这版片头,让我想起郭文景那些人的《夜宴》之流,用歌剧来诠释三国,完全没有问题。只是歌词的最后一句“还我一个太平天下”立马压低了全曲的境界,看看罗贯中的主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辩证主义的历史观;而新版呢?整个一康熙大帝。片尾曲不说了,我觉得新版片尾曲完全悲剧。老版片中还有许多耳熟能详的插曲,《赵云赞》《这一拜》《哭诸葛》真的好听又有意义,新版目前还没看到像样的,估计也悲剧了。

人物造型化妆服饰我就不说了,这个东西就是见仁见智的。

新老三国一对比,就会发现罗贯中《三国演义》珠玉在前,人民群众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三国”在后,拍成什么样,骂成什么样,都不是导演和剧组的问题了。连环画呈现得少点,被人诟病就少点;电视电影呈现得越多,能挑毛病的地方就越多。我们还是去怀念50年代毛泽东一声令下,所有画家艺术家都为工农兵群众创作连环画的时代吧,连环画《三国演义》真是无以伦比的高峰啊。

文: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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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草莓

去不成北京的草莓音乐节,去卡斯巴德采草莓也是好的。

草莓地绵延数英亩,根本吃都吃不过来。大人小孩一起上,买一个8块钱的小桶或者15块钱的大桶,边采边吃。

第一次知道草莓原来可以这么甜,甜到我都彻底没有感觉了。我们吃到再也走不动为止

没成熟和成熟的草莓开在一起,熟透的都已经被人摘走,只有光光的茎叶

捧着小桶心满意足地往回走时,发生了杯具,我家车被人打碎了后窗玻璃,凶手逃逸……

热心美国群众纷纷留下自己的目击电话和他们看到的肇事者车辆号码,表示愿意当证人。美国人真有正义感……Call了911,警察还没来,肇事者回来了,一个美国老头拖着一六岁小孩说,这是我孩子干的,当时我不在,他不承认,现在承认了,我又从高速上开了回来……

小孩估计是被教育了,抱着他爹腿哭得好凶,bird忍不住上前安慰说没事……最后来了个彪悍热情的女警,说没事,他肯定会赔,他要是不赔,你们就提起民事诉讼!

开着个有天窗的车回家,果然一路上凉风习习,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

在动物园散~步~才是正经事

昨天去驰名全美洲的wild animal park散步一天,回来一鼻子火烈鸟味儿缠了我一夜,害的我以为家里新养了螃蟹或者金鱼。

动物园有长颈鹿在热气球的远景陪衬下抢草:

还有鸵鸟在偷吃管理员的饲料:

动物园的小鹿也可以随便摸,人家很大牌的,眼睛都不睁:

热带草原上动物们一片祥和的景象,据管理员介绍,这里一年能生500多个各种babies,一般是养不了送给其他动物园:

重头戏是,我们看到了出生才一个星期的象宝宝,跟在妈妈后面亦步亦趋,路都走不稳:

最后来一张地鼠三连拍。他为什么要为什么正经危坐,像常委一样?

美丽的热气球在空中飘,而我发现拍照片是逃避写字的好方法……

PS:据说sanbu是敏感词?这也行?

《金庸小说论稿》:小说的写法

最近都没有更新博客,被朋友抱怨。

可是我发现人的笔力是有限的,最近一直在尝试写小说来着,所以没有能力再写博客。

写着写着我发现,小说是个很难写的东西,即使像我这样写了很多年小文的人,也只能写出很白烂的小说。

然后,我去借了严家炎的《金庸小说论稿》。没错,我是把它当成小说写作课本来看的。

金庸的小说,我认为是畅销书之巅峰。如果要写畅销书,看他的小说,没有再好的教材了。

于是,这本书里严家炎先生总结的一些金庸小说能红(其实他是说优秀,但现在不是大家都想红嘛)的因素。

在这些因素里,我又总结了一些能为我们所用的因素,大致如下:

一、情节

1.小说要不拘一格

这个不拘一格,我觉得其实是要“出人意料”。金庸的小说大部分都是悲剧,说明历史并不按照任何善良人的善良愿望而发展。越是悲剧,才有看头。

2.迷

“迷”是小说最重要的部分。如果没有悬念,小说就不会有人看。不光是迷,更要有迷中迷——在武侠小说里,就是寻宝啦,争雄啦,总之得有一直吊着大家胃口的东西

3.紧张气氛+和平结局

这个和希区柯克的套路很像,就是在桌子下面埋一颗定时炸弹吓死你,结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或者三十六计中的声东击西,完全为了营造气氛而用。

4.敢于安排险笔

这个我理解,就是敢写那些人所想不到的惊险事迹,以吓死人还能园回来为准。大胆情节+合乎情理

二、笔触

除了情节之外,金庸小说的很大一部分都在烘托日常生活的风土人情描写,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出人物

比如黄蓉做君子好逑汤那一部分,就是为了抒写黄蓉和洪七公两个任务性格

2. 出高潮

类似于乐曲的华彩部分,为炫技而作

3. 出情趣

也是完全靠作者的个人品味,增添小说的丰富色彩,或作为情节之间的点缀

三、视觉化

金庸长期在影视公司工作,他的小说带有很强的舞台色彩,有些段落基本可以一字不改地编成剧本。这种描写方法对作品的丰富和形象,也有很大作用。

戏剧和小说最大的区别,在于戏剧是在单凭主人公的言语和动作表现内容。我们看不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于是此时他的外部神态、表情、语言和动作就成为观众了解他们的唯一途径。

1. 舞台化

舞台化又分为几种:一是固定犹如舞台,观众在下面看戏;二是演员通过独白或回忆,表现别人的故事;三是明处的舞台+暗处舞台的双中表现,比如黄蓉和郭靖被关在地窖里出不来,却能看到外面欧阳克等人打架;四是完全在后台暗处理,比如人眼睛瞎了就只能通过别人的叙述来说明外面发生的故事。

2. 电影化

电影的画面感觉要在小说中得到充分体现,主要是“镜头”的运用。电影叙事表现人物的心理,电影的镜头——移步、换景、特写、分镜头、慢镜头、定格、蒙太奇(回忆等)都是金庸小说惯常的手法,各种技巧的综合运用才能让读者应接不暇。